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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列入非遗代表作名录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0/1/5 10:56:3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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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5日,“中国书法”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新闻通报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张海,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赵长青,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院长王镛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常务副院长李胜洪代表中国书协和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作了申遗的情况介绍;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夏潮,中国文联理论研究室主任董耀鹏,中国书协分党组副书记、副秘书长陈洪武等领导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艺术报、中国书法、新浪网、腾讯网、网易网等50多家媒体记者出席了新闻通报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艺术研究院联合主编,荣宝斋出版社出版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中国书法》一书同步发行。 “中国书法”申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受到了书法界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自2006年起,中国书法家协会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达成合作共识,开始密切配合,有条不紊地组织进行“中国书法申遗”的相关工作。2008年6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书法”被正式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书法院也首次被国家明确为传承与保护书法艺术的直接责任单位。同年9月8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召开“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动员大会”。自此,“中国书法”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具体工作开始全面、正式启动。经过高度紧张而有序的工作,2008年9月底,“中国书法”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式文本和申遗片等相关材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正式提交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久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76个项目,“中国书法”名列其中。 |